金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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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质疑金路集团涉嫌虚假陈述 董秘:生存发展需要
由于去年底转让一个石墨烯项目的决定,公司先是遭到了50名中小股东的起诉,然后又遭到律师质疑,称公司涉嫌虚假陈述。不过,金路集团董秘刘邦洪否认了相关指控,他向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解释,转让石墨烯项目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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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路集团转让石墨烯 被投资者质疑“杀鸡取卵”:三年研发为何说甩就甩?
此前三年间,出于看好石墨烯的前景,数以百计的股民长期重仓持有着金路集团。对于憧憬付之东流,有股民称“感觉像自己被判了死刑”。多位股民质疑,这次转让存在“贱卖资产”“利益输送”“资产评估不合规”等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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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路集团1848万转让石墨烯知识产权等
公司近日与旌华公司签订《转让协议书》,与金属所、旌华公司签订《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将公司与金属所前期合作中产生的相关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中所享有的权益、与金属所2013年12月22日签署的《技术开发合同》中公司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旌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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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所在高能量密度锂硫电池研究方面取得进展
单质硫作为锂硫二次电池正极材料的理论比容量高达1675 mAh g−1,与金属锂构成的二次电池体系理论比能量密度可达2600Wh/kg,是商业钴酸锂/石墨锂离子电池(理论能量密度360 Wh/kg)的7倍,同时单质硫价格低廉、产量丰富、安全无毒、环境友好,故锂硫电池被认为是很有发展前景的新一代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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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路集团:石墨烯项目获政府5年2500万支持
从2014年起,公司与金属所合作的石墨烯研发应用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由德阳旌华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简称“旌华公司”)代表高新区管委会享有该合作成果总权益的10%;高新区管委会每年给予公司500万元资金支持石墨烯研究开发和应用,时间为5年(从2014年到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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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路集团披露石墨烯研发专利事宜
金路集团(000510)27日晚间公告,公司石墨烯研发项目合作方金属所近日向公司提供研发进展情况报告,金属所前期研发工作进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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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路集团续约金属研究所 石墨烯标签再贴五年
在与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以下简称金属所)的石墨烯研发合同即将到期之时,金路集团(000510)又延长了合作期限,且一延就是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