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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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收放石墨烯有限公司年中试25批氧化石墨烯散热膜、25批氧化石墨烯粉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年10月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宁波收放石墨烯有限公司年中试25批氧化石墨烯散热膜、25批氧化石墨烯粉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0月,通过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批复,余环建〔2020〕410号。项目建设、调试过程中无环境违法处罚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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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收放石墨烯有限公司擅自进行氧化石墨烯生产的建设案
2020年7月23日9时50分至10时15分,我局监察人员施奇达、桑立超对你(单位)进行了现场监察,发现你(单位)位于余姚市朗霞街道晋涵路106号,未经环评及环保部门审批同意,擅自进行氧化石墨烯生产的建设,你(单位)于2020年6月中旬开始建设,现场建有2台常压反应釜、2台分散搅拌釜,2台箱式压滤设备,2台陶瓷膜设备,细化设备2台,喷雾干燥机2套,自动包装机1台,真空搅拌罐1台,中转存储罐15台。你(单位)现场正在进行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安装,总投资额约在200万左右,你(单位)的项目投产后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