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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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亭与北京碳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徐亭作为碳世纪公司的技术总监,作为涉案项目的联系人,在履行职务时未经公司同意,与已离职人员联系将公司所签合同转让给竞争企业,该行为有违劳动纪律以及职业道德。碳世纪公司因此与徐亭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妥,故对碳世纪公司要求不予支付徐亭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徐亭作为碳世纪公司的技术总监,作为涉案项目的联系人,在履行职务时未经公司同意,与已离职人员联系将公司所签合同转让给竞争企业,该行为有违劳动纪律以及职业道德。碳世纪公司因此与徐亭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妥,故对碳世纪公司要求不予支付徐亭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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