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国昂(邢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GWH石墨烯复合磷酸铁锂电池和3GWH储能系统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环境影响评价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昂(邢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GWH石墨烯复合磷酸铁锂电池和3GWH储能系统项目
项目地点:河北威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二环路西侧、爱国路南侧。
项目简介:项目计划总投资8亿元,租赁现有厂房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购置安装配料系统,涂布系统、装配线、注液机、真空烤箱、化成柜,装配等主要生产设备设施、检测设备共计 31 台/套。项目外购磷酸铁锂、石墨、铜箔、铝箔、电解液、隔膜、铝壳主材料及辅助材料进行加工生产,主要工序有配料、涂布、装配、注液、化成、检测、包装等工序,项目投产达效后年生产3GWH石墨烯复合磷酸铁锂电池(不含车用动力电池)和3GWH 储能系统。
二、遴选范围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资质的企业或机构,可对本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符合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环境相关技术服务经营资格。
3、近3年内(2022年1月-2024年12月)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具体类似项目类型及规模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3年以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验,主持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从业资格证书,人员配备满足项目需求。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遴选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遴选的单位,请于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截止日期],每日上午8:30至下午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业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到 [威县巨腾商务中心11楼1128室] 报名并领取遴选文件。
五、遴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遴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1月10日,地点为威县巨腾商务中心11楼1128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遴选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评审方法
本次遴选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将对申请人的资质、业绩、技术方案、人员配备、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编制单位。
七、其他事项
申请人应承担其参加遴选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遴选结果如何,遴选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遴选人有权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虚假资料,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本公告在威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请申请人随时关注。
八、联系方式
遴选人:国昂(邢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威县巨腾商务中心11楼
联系人:王文嵩
联系电话:13377679629
特此公告。
国昂(邢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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