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7月10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及拟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国昇先进科技创新园(江苏)有限公司年产石墨烯粉体10吨、石墨烯面状加热器25万套、石墨烯瞬热管10万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7-88859399;

通讯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政编码:223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和编制人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石墨烯粉体10吨、石墨烯面状加热器25万套、石墨烯瞬热管10万根项目 江苏省宿迁市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宿迁市科技企业孵化园第38栋 国昇先进科技创新园(江苏)有限公司 1、编制单位:江苏联晟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编制主持人:张鑫

3、主要编制人:张鑫、孙迁

公示稿-国昇先进科技创新园(江苏)有限公司年产石墨烯粉体10吨、石墨烯面状加热器25万套、石墨烯瞬热管10万根项目年产石墨烯粉体10吨、石墨烯面状加热器25万套、石墨烯瞬热管10万根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达到宿迁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本项目酸雾废气经负压收集+碱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调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加热废气、固化废气经设备内部封闭收集后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

4、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本文来自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文观点不代表石墨烯网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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