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徐州汇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特种石墨烯500吨、氧化石墨烯150吨项目
建设单位:徐州汇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100号现有空置厂房
项目概要:徐州汇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32000万元于原租赁厂房剩余约7700 ㎡的空置厂房中建设“徐州汇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特种石墨烯500吨、氧化石墨烯150吨项目”,项目主要工艺包括混料、氧化、洗涤、切割造粒、干燥、还原、高温热处理等。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徐州汇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总
联系电话:18952179600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方正环保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16-87898809
E-Mail:1540184830@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了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工作内容: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事故风险评价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公示单位:徐州汇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7日
本文来自江苏方正环保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文观点不代表石墨烯网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