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0日讯 昨晚,锦富技术(300128.SZ)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9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披露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28亿股(含本数)。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3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将全部投资于高性能石墨烯散热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10.94亿股,智成投资直接持有公司2.32亿股,占比21.19%,为公司控股股东,泰兴高新区管委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以截至报告期末持股数据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测算,智成投资持股比例为16.3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泰兴高新区管委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人社会公众股比例不会低于25%,不存在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以响应国家战略导向、落实公司战略布局;延长企业价值链,充分发挥协同效应;补充营运资金、优化公司资本结构。
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披露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显示,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邓伟、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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