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玛纳斯县玛纳斯镇上二工村阳光聚热(石墨烯)温室大棚及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澄清公告

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类似项目业绩、2)专项业绩:与本次招标项目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是指与本项目相同的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每增加 1个同类项目业绩得 2 分,本小项最高得 4 分中“与本次招标项目同类业绩”是指类似施工业绩。

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类似项目业绩、2)专项业绩:与本次招标项目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是指与本项目相同的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每增加 1个同类项目业绩得 2 分,本小项最高得 4 分中“与本次招标项目同类业绩”是指类似施工业绩。

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请各投标单位随时关注网站项目的时间变更及文件内容澄清,若因投标单位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本文来自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本文观点不代表石墨烯网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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