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2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3650325 、8811811(传真)
电子邮箱:yahbsp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管理审批科
邮政编码:366000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石墨烯碳纳米管复合导电剂及导电塑料生产项目 | 永安市石墨和石墨烯产业园 | 福建中禾新材料有限公司 | 福州兴顺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12000吨石墨烯碳纳米管新材料产品 | 见附表1 |
附表1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大气环境 | 热风炉烟气(DA001) | 烟尘、SO2、NOX | 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分别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提纯酸洗废气(DA002) | HCL、
氟化氢 | 经集气收集后经“冷凝+二级碱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
粉碎粉尘(DA003) | 颗粒物 | 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
造粒粉尘(DA004) | 颗粒物 | 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
厂界无组织 | 颗粒物、HCL、
氟化氢 | 加强管理 | |
裂解废气(DA005~DA0014) | 非甲烷总烃 | 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喷淋吸收+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
厂界无组织 | 非甲烷总烃 | 加强集气效率 | |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加强集气效率 | |
地表水环境 | 综合废水排放口
(编号:DW001) | COD、BOD5、SS、NH3-N | ①生活污水:厂区内设置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放永安市贡川产业园水东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化粪池容积为20m3。
②生产废水:厂区内设置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放永安市贡川产业园水东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 | / |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本文来自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本文观点不代表石墨烯网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