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宠)2020年省会农村地区“双代”改造工作基本完工,共完成“双代”改造约130.5万户,其中气代煤约103万户。2021年的工作重心将转入“双代”工程安全监管。近日,石家庄市印发《2021年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工作方案》,明确下一步工作任务。
为有力推进散煤清洁替代,实现石家庄市平原地区散煤清零目标,近年来,石家庄市立足改善民生和大气环境质量,坚持科学统筹安排,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不立不破”,科学推进农村地区“双代”改造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方案》指出,按照全市农村地区“双代”改造计划,2020年我市平原地区已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的任务目标,2021年各县(市、区)可自行组织全域排查,对因农户翻盖住房、长期外出打工人员返乡等小部分未改造户进行查漏补缺,实施“双代”改造。其中,新增改造户要在2021年10月底前具备通气、通电条件,达到正常使用标准;有改造计划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并报市双代办备案,完工后将确户台账报市双代办。
“双代”采暖设备质保期普遍为3年,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农户自愿的原则,可对已使用3年以上已出质保期的功率大、效果差的电暖器、电锅炉、石墨烯等采暖设备,采用热泵技术、光热等节能电代煤设备进行置换,确保电代煤采暖效果,确保满足农户采暖需求。
同时,对2016年气代煤改造以来的用户进行全面排查,对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联动装置或自动切断装置的农户进行补装,对使用不达标软管的进行更换,全面整理规范农村燃气、电力、通讯、网络等线路,避免燃气管道与其他线缆交叉交会,消除安全隐患。
《方案》要求,在查漏补缺及电代煤采暖设备升级改造工作中,涉及电代煤改造的,必须由当地电力部门测算电力负荷,经电力部门同意后再实施改造;新增气代煤的,要督促燃气企业及时签订有效供气合同,确保气源供应充足、施工质量稳定。结合当地经济实力、财力状况、双代用户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妥善解决相关问题,重点关注低收入及特困群体层面,妥善做好兜底保障,避免散煤复燃。
此外,要加强对中标企业采暖设备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对经检测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采取召回、更换等措施,坚决清除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按照中标承诺的质量标准和材料、材质销售产品的企业,确保采暖设备质量和使用安全。
本文来自石家庄日报,本文观点不代表石墨烯网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