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通报有关情况。
自2019年“科技兴蒙”行动实施以来,在自治区政府的指导下,自治区科技厅以制定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创新环境为突破口,针对科技创新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以及影响创新发展的重要问题和关键环节,反复征求各方意见,研究制定支持政策,起草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文稿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0年10月12日正式印发实施。
《若干政策措施》共分8个部分,分30条96项。具体内容包括:加强科技创新供给;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统筹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构建开放合作格局;加大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保障措施等。《若干政策措施》政策的突破性、创新性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出台了47项具有创新性和突破性的政策措施;政策的针对性强,每一条每一项所针对的都是我区当前科技创新存在的短板和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政策的系统性强,从政策涉及面、主体覆盖面上讲,是内蒙古科技领域迄今为止系统性最强的政策。
据发布会介绍,自治区将采取开展政策宣讲、完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加强督查评估等多种措施,推动《若干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科技兴蒙”行动是继“科技援疆”“科技援藏”“科技入滇”“科技支宁”等之后,国家层面全面支持内蒙古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举措,也是我区主动融入国家战略,高度重视科技创新的具体体现。自2019年科技部、内蒙古自治区会商工作开展以来,全区上下积极推进“4+8+N”(“4”指科技部、内蒙古自治区、北京市、广东省四个政府及政府部门,“8”是包括中科院、工程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大、农科院、中国农业大学、北京钢研集团在内的8个国内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N”是除“4+8”之外的其他合作主体。)合作主体合作对接;自治区科技厅面向全区广泛征集了与“4+8+N”等合作主体有关的创新需求近1800项;自治区首次启动实施了“科技兴蒙”重点专项,形成实施方案16个,支持经费4.7亿元,带动盟市投入4.7亿元,引导创新主体投入将达到近20亿元。
同时,自治区将科研项目安排的重点向“科技兴蒙”行动倾斜,聚焦石墨烯、氢能、碳捕集封存、稀土、大规模储能等领域前沿技术,投入经费1.75亿元,带动企业投入近4亿元,吸引区内外科研院所、高校、企业40多家参与联合攻关,助推“科技兴蒙”行动扎实开展。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苏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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