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关于企业财务信息化智能化系统建设询价采购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重庆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信息化智能化系统建设及预算系统平台项目已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重庆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投标。重庆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委托企业财务信息化智能化系统建设公司进行询价采购。

二.项目要求:

(一)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1、采购内容:预算管理、报销管理、电子会计凭证管理及财务应用集成等管理体系。

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

3、供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60天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4、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8)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9)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10)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1)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案由:行贿),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对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由公司询价小组进行评标。

四.递交报价文件方式及截止时间:密封快递至我公司财务部收。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5日9:30前。

联系方式:68655376

七、报价要求

报价实行总费用包干。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投标价格。

本文来自重庆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文观点不代表石墨烯网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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