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6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系租用莆田市三鑫润滑油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厂房,租赁面积约400㎡。项目总投资9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设计生产能力为年研发批次式超薄石墨片0.2t、氧化超薄石墨片及其浆料1t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经审议,2020年6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15日-2020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4-3551316

通讯地址: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批次式超薄石墨片、氧化超薄石墨片及其浆料研发基地 莆田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欢镇涵庭路689号 福建智维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莆田市科龙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系租用莆田市三鑫润滑油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厂房,租赁面积约400㎡。项目总投资9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设计生产能力为年研发批次式超薄石墨片0.2t、氧化超薄石墨片及其浆料1t 1、废水防治:项目生活污水经粪池处理后接入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2、废气防治:

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过滤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硫酸雾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防治:

(1)加强对各种配套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对环保风机设在有消声、隔音设施的风机房内封闭运行,对其它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废防治: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含硫酸滤渣、含高铁酸盐滤渣和废活性炭,本项目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应满足危险废物暂存需求。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贮存、设计、运行管理等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执行,做好防渗、防雨、防晒和防流失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员工的生活垃圾可由环卫队统一定期清运至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本文来自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本文观点不代表石墨烯网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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