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研》沪深资本组 研究员/修远 映蔚 洪力/编审
作为新型高分子无机纤维材料,碳纤维被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等领域,其研发被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国内碳纤维领域不断取得突破。但目前,仍存在产业化工艺与装备核心技术仍未本质突破、高端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与国外仍存在代差等问题。这对生产过程主要以碳纤维为原材料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股份”)而言,或站在机遇与挑战的“十字路口”。
此番上市,金博股份的重要供应商或“疑云密布”。历史上,其重要供应商惊现“马甲”关联公司,且员工人数“屈指可数”;此外,其碳纤维供应商或不卖碳纤维,采购数据真实性存疑。
1重要供应商惊现“马甲”公司,四家公司或系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历史上,金博股份重要供应商惊现数家“马甲”公司。
2017-2019年,吴春霞分别持有张家港保税区乐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邦贸易”)以及张家港伟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诺复合”)50%股权,对两家公司持有重大影响。同期,上述两家公司合并分别为金博股份的第三大、第二大、第二大供应商。
除伟诺复合之外,还有两家公司与乐邦贸易关系“匪浅”,或系乐邦贸易的“马甲”企业。
与此同时,乐邦贸易、浩中贸易、纽卡本、伟诺复合四家公司的住所接近。
市场监督管理局显示,乐邦贸易的住所为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国际消费品中心大楼211E室;浩中贸易的住所为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国际消费品中心大楼308-73室;纽卡本的住所为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国际消费品中心大楼308-151室;伟诺复合的住所为张家港市杨舍镇闸上村新闸中路28号。
除了伟诺复合,其他三家公司的地址均位于国际消费品中心大楼。但是地图软件显示,从伟诺复合到国际消费品中心大楼,距离约为10公里,车程约20分钟。
值得一提的是,浩中贸易的股东分别为吴浩和许丽忠;乐邦贸易的股东分别为吴春霞和许正平;伟诺复合的股东分别为吴春霞和吴永恒。上述三家公司的股东均为吴姓和许姓自然人,其中是否存在关联?不得而知。
上述种种现象表明,乐邦贸易、浩中贸易、纽卡本、伟诺复合四家公司,或系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为“同一套人马”。
然而上述或为“不同牌子,同一人马”的四家公司中,两家公司的社保缴纳人数“寥寥”,甚至有公司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
2017-2019年,金博股份向乐邦贸易的采购金额分别为757.71万元、1,120.87万元、1,254.61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47%、11.7%、12.12%。
然而市场监督管理局显示,2017-2019年,乐邦贸易的社保缴纳人数分别为5人、5人、3人。
此外,2015年8月12日,乐邦贸易曾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18年11月12日,在2018年江苏省工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中,乐邦贸易因在“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及国外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情况的检查”存在问题,被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改正。
无独有偶,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7-2019年,浩中贸易社保缴纳人数分别为2人、0人、0人。
除此之外,纽卡本成立时间短便“匆匆”注销的情形,也值得关注。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纽卡本成立于2017年3月13日,于2019年12月18日注销。且2017-2018年,纽卡本的社保缴纳人数均为0人。
也就是说,金博股份的供应商乐邦贸易与纽卡本、浩中贸易三家公司社保缴纳人数屈指可数,且上述公司或潜藏着“关联”关系,或为“同一套人马”的公司。对于金博股份而言,其采购数据的真实性几何?尚待考究。
而关于金博股份供应商的疑云远未散去。
2碳纤维供应商或“不卖”碳纤维,金博股份“舍近求远”现疑云
值得注意的是,供应商伟诺复合向金博股份销售的碳纤维,或是从他处购得,其自身业务或不涉及碳纤维生产。金博股份“舍近求远”的操作,令人费解。
据招股书,2017-2019年,金博股份向伟诺复合的采购金额分别为489.57万元、798.73万元、1,484.53万元,同期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76%、8.34%、14.35%。
《金证研》沪深资本组注意到,作为供应商,伟诺复合向金博股份提供的产品为碳纤维。金博股份在招股书中也指出,其生产过程的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包括碳纤维、天然气、电力等。金博股份采购碳纤维的主要供应商,包括中复神鹰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鹰碳纤维”)、乐邦贸易以及伟诺复合等。
与此同时,据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神股份”)2018年年报,2018年,伟诺复合是恒神股份的第四大客户,恒神股份对伟诺复合的销售金额为700.58万元,年度销售占比为4.18%。
而且恒神股份2018年年报显示,恒神股份主要从事碳纤维、碳纤维织物、预浸料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可直接为客户提供碳纤维、织物、预浸料、复合材料制件等系列产品,其产品主要应用于重大装备、高端工业装备、体育休闲等领域。2018年,恒神股份营收占比最高的产品,分别为碳纤维预浸料以及碳纤维。
也就是说,恒神股份对伟诺复合销售的产品,或是碳纤维及系列产品。
据《特种合成纤维应用简报》文献,碳纤维生产所需的碳纤维原丝,按照材质不同可分为聚丙烯腈原丝(聚丙烯腈,俗称腈纶,又称“PAN原丝”)、沥青基原丝、人造丝原丝等。
据金博股份招股书,碳纤维所需原材料为腈纶、沥青、粘胶纤维等。
而招股书显示,金博股份重点新产品“新型节能碳/碳复合材料导流筒”,旨在实现以国产大丝束碳纤维为原料制备用于单晶拉制炉的新型节能碳/碳复合材料导流筒技术、工艺、性能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同时,据碳纤维生产厂商无锡盛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碳纤维制品由碳纤维原丝加工而成,碳纤维复合材料是由碳纤维和树脂等基体材料融合所构成。
据恒神股份2018年年报,恒神股份优化产品结构,加大下游复合材料,包括织物、预浸料以及制品的销售,策略性减少碳纤维材料在低附加值领域的直接销售,提高其产品的毛利水平。可见,恒神股份将碳纤维复合材料以及制品,视为碳纤维的下游环节。
由此可见,碳纤维复合材料以及碳纤维制品,均是由碳纤维制作而成,或属于碳纤维的下游环节。
据招股书,金博股份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及产品的上游行业为碳纤维;其下游行业包括光伏、半导体等。而金博股份主营业务产品主要为单晶拉制炉热场系统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晶硅制造领域。
由上述情况表明,在从碳纤维原丝到光伏晶硅制造领域的产业链条中,上、中
下游分别为碳纤维原丝及碳纤维、碳纤维制品及碳纤维复合材料、光伏晶硅制造。而金博股份处于该产业链的中游。
而另一方面,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公开信息,作为金博股份供应商的伟诺复合,主要生产碳纤维干布、碳纤维预浸布,其经营范围包括碳纤维制品、芳纶制品、金属制品、玻纤制品的制造、加工及销售等。可见,伟诺复合无论是主要产品抑或经营范围,均不包括碳纤维,而是涉及碳纤维的下游环节。
而且市场监督管理局显示,历史上,伟诺复合主营业务活动中均不包括碳纤维。截至2019年年底,其经营范围或并未发生变化。
这即是说,伟诺复合与其供应商恒神股份,均可进行碳纤维布等碳纤维制品的生产,但是伟诺复合或并不生产碳纤维。因此,伟诺复合向恒神股份采购的产品或系碳纤维。
需要指出的是,据金博股份的另一碳纤维供应商神鹰碳纤维官网,神鹰碳纤维主要产品是SYT和SYM系列的碳纤维丝。而公开信息也显示,乐邦贸易的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包括各类进口碳纤维丝、碳纤维等。
也就是说,金博股份3家重要碳纤维供应商中,仅伟诺复合的经营范围或不包括碳纤维原丝及碳纤维。在此情形下,金博股份向伟诺复合采购的碳纤维从何而来?令人费解。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恒神股份对伟诺复合的销售金额为700.58万元;同期,金博股份对伟诺复合的采购金额为798.73万元。
倘若在伟诺复合与恒神股份、金博股份发生交易的产品均为碳纤维,且采购数量一致的前提下,金博股份向伟诺复合采购的碳纤维金额,比其向恒神股份采购碳纤维的金额多出近100万元?个中关系,扑朔迷离。
重要供应商“疑云丛生”,采购数据真实性存疑,未来金博股份是否将会迎来消费者的“用脚投票”?有待时间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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