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年产12吨石墨烯复合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进行公示,使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2吨石墨烯复合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淮石墨烯展示馆1楼
项目概况:项目租赁标准化厂房1920平方米,建设年产12吨石墨烯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建设反应釜、马弗炉、回转炉、纯水处理系统、水蒸汽发生器、尾气燃烧净化器、磁选机等,形成年产石墨烯复合材料3吨能力;二期新增马弗炉、回转炉、水蒸汽发生器、尾气燃烧净化器10台(套),最终达到年产石墨烯复合材料12吨能力。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及生活污水
2、废气:高温炭化、水蒸气活化过程中产生的回转炉尾气,其中高温炭化废气主要成分为水蒸汽、CO2和挥发性有机废气
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
4、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生产性固体废物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减缓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纯水制备排污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汴北污水处理厂;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由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项目采取完善的地面和装置防腐防渗措施后,污染物能够渗入地下的可能性极其微小,对评价区地下水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2、大气环境减缓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高温炭化、水蒸气活化过程中产生的回转炉尾气,其中高温炭化废气主要成分为水蒸汽、CO2和挥发性有机废气。高温炭化、水蒸气活化的回转炉废气经尾气经燃烧净化处理器净化处理后外排,SO2、NO2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苯乙烯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VOC排放满足《天津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电子工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3、声环境减缓措施:通过采取减震措施、将生产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封闭运行;加强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设计厂区布置时考虑厂区内绿化,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满足3类区排放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是生活垃圾、一般生产固废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回转炉产生的焦油状残留物等,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再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生产固废为活性炭破碎颗粒,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仓库,作为副产品出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现状良好,建设条件和设施较完善,可以满足建设项目的需要。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了本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措施并严格落实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项目具有较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大多数公众对本项目的实施持支持态度,无反对意见。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基本可行。
五、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宿州金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总
电话:18115605182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在了解了本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就下列问题提出看法:
1、通过信息公示,您对项目的情况了解多少?
2、您认为项目建设的有益之处是什么?
3、在项目建设期和投入运营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措施有什么好的建议?
5、您是否同意该工程的实施?
6、如果您不同意该项目,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
7、其他问题。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
2、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宿州金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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