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2月23日至5月22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黑龙江省开展了常规巡视,同时将哈尔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纳入巡视监督范围。2018年7月14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向黑龙江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黑龙江省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十九届中央将黑龙江省作为第一轮巡视对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黑龙江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我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全面振兴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完全符合黑龙江实际,省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省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一以贯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到我省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五个持续”的重要要求,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对党绝对忠诚的“试金石”,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认真解决“温差”“落差”“偏差”问题,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目前,对照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165项整改任务已百分之百启动整改、百分之百按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省委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两个坚决维护”体现在扎实推动巡视整改的行动上、工作中,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委先后组织召开了常委会会议、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工作动员大会等,认真研究部署、扎实推进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省委反复强调,巡视工作是对党组织的“政治体检”,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省委反复要求,坚决扛起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勇于自我革命,坚决真抓实改,做到该处理的人处理到位、该整改的事整改到位、该完善的制度完善到位,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好的开局、好的进展和好的结果。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省委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出台了《关于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黑龙江省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以省委书记张庆伟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对照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集中出台了《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和《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巡视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巡视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省委巡视工作情况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中央第六巡视组对哈尔滨市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4个专项分工方案,细化分解了165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直各党组(党委)、13个市(地)委及所属县(市、区)委认真履行整改责任,精心制定本单位本地区的具体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突出领导带头,坚持以上率下。省委常委班子带头整改,会议研究、组织调度、推进落实,切实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省委书记张庆伟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一是带头加强学习。在2个月内,组织召开了7次省委常委会会议、6次省委书记专题办公会议等,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赵乐际同志到我省调研时的讲话精神,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部署。二是带头发扬民主。组织召开了省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坚持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三是带头真抓实改。亲自修改整改责任分工方案,牵头认领10项整改任务,带头包保3件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事项,深入哈尔滨市、大庆市、省委党校、黑龙江大学等地开展调研指导,多次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四是带头督查问效。召开省委书记专题办公会议,要求各牵头省级领导同志对落实“两个百分之百”情况进行签字确认,确保巡视整改责任到位、部署到位、推进到位。五是带头狠抓落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主持召开了全省组织工作会议、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等,将巡视整改工作与当前重点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文涛主持召开了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政府系统巡视整改工作。其他省委常委和省级领导同志结合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日常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力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和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
(四)坚持务求实效,从严督查问责。省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切实增强了巡视整改的内生动力和外部推力。一是强化纪检监察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深入开展省委第三轮巡视工作,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工作重点,对被巡视的39个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监察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了巡视监督检查。二是强化组织监督。各级组织部门紧紧围绕中央巡视组指出的用人导向有偏差、干部选任资格程序执行不严格、“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对关键岗位监管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等10类共性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加大整改力度,进一步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三是强化社会监督。以省委文件形式将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向党内通报,通过《黑龙江日报》、黑龙江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将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向社会公开,制定印发整改工作情况简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四是强化日常监督。及时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各地各部门落实“两个百分之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以责任追究倒逼整改落实。
(五)完善制度机制,注重标本兼治。省委坚持把治标与治本紧密结合,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注重加强建章立制,坚决从根子上“挖毒瘤”“堵漏洞”。一是坚持举一反三。加强综合分析,用好巡视成果,对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对查处的案件进行深刻剖析,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延伸拓展,注重从个性问题中吸取教训,从共性问题中总结经验,做到纠正一个问题,整改一类错误,健全一套制度。二是开展集中整治。聚焦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在全省深入开展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和“法治建设年”活动,集中开展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机构编制专项清理、司法执法环境专项整治、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专项整治、窗口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清理、机动车特殊号牌专项整治、信访积案专项治理等工作,真正让群众看到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三是健全制度机制。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建立完善巡视整改领导包案、会商会办、三级审核等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加强和改进县委书记管理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巡视整改的意见》等文件和规章制度,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二、切实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担当,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巡视整改工作
省委严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从具体问题抓起,从突出问题改起,精准发力、真抓实改,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1. 着力解决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各级党校主体班次重点教学内容,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的重点内容和必学内容,深刻学习领会“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等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二是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军民融合发展、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乡村振兴、宗教工作等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召开了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等进行专题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三是紧密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提出的“四个坚持”“走出一条新形势下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新路子”等重要要求,确定了深入落实“七大发展战略”、着力建设“六个强省”、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突出抓好“三项攻坚任务”、推动全面振兴发展、建设现代化新龙江的发展思路。四是开展了“互联网+”和新兴产业惠民试点示范,打造生物医药、机器人、石墨新材料、清洁能源装备、云计算等重点新兴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哈尔滨烯创石墨烯基散热材料、黑龙江国信通公司锂离子电池、鸡西唯大石墨负极材料等重点项目,着力培育新增长领域。五是解决产业结构偏重、民营经济偏弱、创新人才偏少、人才流失严重、营商环境不优等问题。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全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做好“三篇大文章”,突出抓好“五头五尾”,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鼓励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进入医疗、养老、教育、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善金融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支持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推动落实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深入实施“龙江千名企业家培育计划”,启动实施“实用人才实用技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在省科学院、省农科院、黑龙江大学、东北农业大学等单位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先行试点,鼓励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深入推进“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集中开展执法司法环境专项整治、机构编制专项清理等工作,持续整顿“三个坏把式”“五个坏作风”。六是加强对哈尔滨市的领导,省委坚持把省会城市建设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打造以哈尔滨为中心的一小时、两小时经济圈,加快推动哈尔滨火车站改造和哈佳、哈牡等铁路建设,增强哈尔滨辐射带动作用。成功举办了第五届中俄博览会,积极推动哈尔滨与俄罗斯、深圳等地开展全方位交流合作,全力支持哈尔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认真落实《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加快形成哈长城市群联动发展格局。加快哈尔滨新区建设,全面启动利民开发区托管交接工作,复制推广自贸区69项改革试点经验,加快新区产业项目建设。出台了哈尔滨国际航空枢纽战略规划,开工建设城乡路至机场高速的高架桥等项目。
2. 着力解决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贯彻2018年7月6日召开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抓好《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推进落实。组织开展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第二季度督查,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推进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出台了《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开展了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清零”行动,严控秸秆露天焚烧。认真落实河湖长制,设立河湖长3.5万名。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农业“三减”行动,落实高标准减农药、减化肥、减除草剂示范面积3500万亩。二是坚决打好防控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认真落实2018年5月召开的扩大有效投资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禁各级政府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借隐性债务,进一步规范举债融资行为。着力摸清隐性债务底数,研究制定化解方案,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盘活闲置资产及PPP等方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提高债务风险预警处置能力。三是积极承接中央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每月召开1次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以更大力度全面推动我省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农垦改革,全面推进农(牧)场改革和管理局公司化改革,实行农(牧)场办社会职能与生产经营机构、人员、资产、债务、财务核算“五分开”,启动政府行政职能属地移交,垦区公安局已正式移交省公安厅管理。加快推进森工改革,制定了《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改组方案》,将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改组为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实行公司化改制,将23个林业局整体纳入集团公司。
3. 着力解决脱贫攻坚不力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对2017年度考核评为C等次的县(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所在的市(地)分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13个市(地)和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开展了两轮督查暗访,重点推动精准扶贫问题整改。结合2017年国家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完成了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调整工作,确保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退出。二是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严肃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提级办理。在省纪委监委网站开通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曝光专区,加大集中曝光力度。三是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产业发展情况调研,对贫困地区具有稳定性、持续性的产业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全省2018—2020年产业扶贫项目库中,共有产业发展项目9216个,全部达到待实施状态。四是开展了贫困户参与产业项目发展技能培训,提高贫困户依托产业脱贫的能力。
(二)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4. 着力解决用人导向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突出选人用人政治标准。召开了全省组织工作会议,要求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尺,对政治上不合格尤其是“两面人”一票否决、坚决不用。综合运用日常谈话、年度考核、任职考察、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一报告两评议”,以及巡视巡察、信访、审计等各方面成果,重点在做好“三篇大文章”、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任务中看干部的表现,深入了解干部的政治意识和政治担当。加强对党外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综合运用民主评议、述职述廉、考核考察等方式了解掌握党外干部的政治表现,严把人选政治关。二是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对违规选人用人问题进行核实认定、纠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督促指导全省各地各部门对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总结反思,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对近三年来各级党委(党组)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进行了大检查,发现问题严肃问责,不断净化选人用人政治生态。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成果运用,对考核较差的进行了组织调整,调离重要岗位。结合开展第三轮巡视,对2个市、3个县(区)和10家省直单位进行选人用人检查。2018年8月制定了《关于规范省属高校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起草了《省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三是治理干部“三超两乱”、混编混岗。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对全省13个市(地)、26个县(市、区)和13个省直单位“三超两乱”、混编混岗问题开展了专项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把按编制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列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前报告和纪实内容,推动建立处级以上干部职数配备情况在线监测预警制度,实现了对各单位的职数、岗位设置、实际配备等情况动态管控。开展了超职数配备干部和混岗混编情况常态化监督检查,将超职数配备干部和混岗混编情况纳入第三轮选人用人巡视检查内容,将编制职数使用情况纳入离任审计内容。印发了《机构编制专项清理考评实施细则》,将问题整改纳入市(地)主要责任指标考评范畴,推进“三超两乱”整改工作落实。
5. 着力解决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关于建立干部监督信息管理平台的意见》,通过信息数据分析研究,改进日常监督。加强对买官卖官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和监督处置,查处并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对省委巡视中发现的干部违纪问题,进行组织调整,对尚未调整岗位的结合选人用人巡视检查提出了整改意见。对2018年提职的县(市)委书记,结合考察工作开展了离任检查。二是将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情况纳入选人用人巡视检查内容,凡“带病提拔”问题多发的,倒查责任,通报党委(党组),问责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工作流程,强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纪检监察机关未反馈或未调查核实清楚前坚决不上会。三是强化警示教育,认真学习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运用典型案例警示各级领导干部秉公选人用人。
6. 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落实2018年3月印发的《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各级机关全面开展机关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严格执行按期换届制度,建立完善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台账,实时掌握动态换届情况,对2018年任期将满的基层党组织及时提醒并督促做好换届工作。将换届选举工作纳入省直机关工委主体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对工作指导不力、不按期换届党组织数量较多或一些党组织长期不换届的,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加强国企党建工作。2018年8月召开了全面深化和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会议,对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按照2018年5月4日印发的《关于调整省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着力解决省属企业“一个班子两家管”问题。研究制定《省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构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三是加强高校党建工作。对17所高校进行了巡视,省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报告,就加强高校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组织举办2018年全省高校暑期书记、校长研讨班。进一步修改完善高校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制度,健全高校党建工作制度政策体系。按照党务、业务“两强”的标准培育选拔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面开展高校党支部书记轮训工作。四是抓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推进落实2018年7月4日印发的《关于实施全省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意见》,加大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整顿建设力度。在全省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整治、打击“村霸”和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打掉多个涉农黑恶犯罪团伙。开展排查整治基层治安乱点专项行动,对排查梳理出来的把持基层政权、操控基层换届选举、治安突出乱点等145个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强化村党组织书记日常监督管理,对出现村干部涉黑涉恶以及“村霸”问题的,倒查乡(镇)党委换届审查把关、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责任,严肃追责问责。抓好边境村党组织建设,选派900多名优秀干部到边境地区农村任第一书记。加大向边境地区农村特别是抵边村倾斜力度,增强抵边村党组织自身造血功能,有效凝聚群众共同守边固边兴边。
(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7. 着力解决政绩观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教育引导各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加大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力度,加强规划源头管控,严禁各级政府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针对住建领域突出问题,2018年7月16日印发了《关于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意见》,启动了全省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二是针对棚户区改造回迁问题,认真落实《黑龙江省城乡建设信访“减存控增”工作意见》,扎实开展棚改回迁安置工作专项行动。建立了逾期未安置项目清单,实行问题台账管理制度,逐项落实包保责任人和具体整改时限。三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工作意见》,指导各地科学合理安排棚户区改造任务,防范新的烂尾问题发生。
8. 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政策梗阻、庸懒散拖、推诿扯皮、纪律松弛、故意刁难、失职渎职、以权谋私7个方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了窗口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组织各地各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共查摆问题1909个,完成整改1468个。对8个市、28个县(市、区)的56家服务大厅开展暗访督查。加大“红顶中介”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规范“红顶中介”工作回头看,坚决纠正“红顶中介”操作不规范、乱收费、行业垄断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规范化建设,力求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办事不见面。二是扎实推进干部作风转变,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切实加强理论学习,避免因基本功不扎实、家底不清、情况不明而出现“跑粗”问题,对在工作中出现不细不实问题的,发函提醒、重点督办。组织各地各部门大力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和常态化练兵比武,不断提升干部的专业能力、专业素养和专业精神。三是深入开展政府失责失信自查自纠,对新官不理旧账、不兑现承诺、不履行有效合约、不执行裁决、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和整改,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对地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全面审查清理,对各地各部门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不合理、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的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四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经济管理、执法监督等重点领域,影响地方营商环境、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紧盯基层一线权力运行的关键岗位,开展明察暗访,对有关情况进行书面反馈和定向函询,限期核实整改。对房产证办理难、办事排长队、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督办整改。指导重点整顿单位在省内主要媒体公开承诺,接受公众监督。
9. 着力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一是把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下发情况通报,总结分析“四风”新动向新表现。二是在省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了“四风”监督举报专区,总结推广“随手拍”“指尖举报”等方式,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三是严控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对廉洁过节提出明确要求,坚决刹住送节礼等不正之风,对顶风违纪的,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四是严肃查处私车公养、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等隐形变异问题,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在培训中心、单位食堂、私人会所吃喝问题,对各地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进行通报。1—8月,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88起、处理257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85人。
10. 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存在的特权思想特权现象问题。
一是印发了《关于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违规公务用车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违规公务用车进行全面清理。二是巡视期间省委立行立改,收回全部特殊车辆号牌。
(四)严格履行“两个责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11. 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得不实的问题。
一是召开了省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省委常委同志都对照“田韩”“隋韩盖”等腐败案件进行了深入查摆、深刻反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督促指导各市(地)和省直单位对照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在本地本单位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典型案件、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专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入查摆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进一步规范省级领导班子成员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操作规则,防止任职谈话、工作谈话与“第一种形态”混用。对所有新任职省管正职干部都逐一谈话、提出要求,做到关心支持和严格要求相统一。三是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组织有关部门认真排查省管干部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根据职务层次及问题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在选人用人巡视检查中重点关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的实施细则》落实情况,对本轮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被检查单位进行深入整改。
12. 着力解决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充分发挥派驻机构作用,切实加大派驻机构办案力度。实行省纪委常委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每季度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对于重要案件采取交叉办案、联合办案、协作办案等方式进行查办。二是认真落实《黑龙江省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规定》,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市县纪委书记按规定进行交流轮岗。三是健全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严格执行“八项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专业化队伍。四是认真办理中央第六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把办理巡视问题线索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优先、从快、从严办理,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线索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省纪委监委制定了《中央第六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办理责任分工方案》,实行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制,层层压实责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办理,建立专项台账,采取“办完一件,销号一件”的方式,严格督办,逐件落实。
13. 着力解决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的问题。
一是加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深刻吸取“田韩”“隋韩盖”等腐败案件教训,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对13个市(地)和省直部门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进行了检查考核,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干部满意度和群众获得感进行测评。在干部提拔任职谈话中,进行廉政谈话,重申纪律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使用,或者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重用的,都严格按要求上报。在本轮选人用人巡视检查中重点关注选人用人导向不正问题,对任人唯亲、亲亲疏疏、搞小圈子的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省纪委监委把“说情打招呼”作为重点问题进行查处并通报。三是突出抓好市(地)党政正职日常监管,重点考核遵守纪律规矩、依法规范用权、敢于担当作为等方面情况。四是制定了《加强和改进县委书记管理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全面强化对县委书记管理监督。抓住选人用人、工程建设项目、矿产资源开发、土地转让、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县委书记用权行为。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先后对问题比较突出的2名县(市)委书记进行了调整。严格执行交流回避制度,对在同一地区同一岗位任职时间长的县(市、区)委书记进行定期交流。五是加大查处力度,重点分析市(地)委书记、县(市、区)委书记,市长(专员)、县(市、区)长,政府部门负责人,高校党委书记、校长,银行行长,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六类“关键少数”的易发多发的腐败风险点,实施精准查处。省委换届一年来,我省政治生态建设工作开局顺利,推进有力,总体上呈现出加快好转的态势。
14. 着力解决重点领域和基层腐败问题多发的问题。
一是集中开展了规划管理、房地产中介机构、建筑市场秩序、城管执法行为和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五个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开发建设和建筑市场整顿力度。二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领导干部及亲属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产开发等领域案件,对部分房地产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三是建立信访举报专项台账,精准受理办理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及亲属插手工程项目、土地出让和房地产项目,国有企业利益输送,国企领导为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等问题的信访举报。7月份以来,受理反映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土地出让和房地产领域问题的信访举报件,受理反映省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信访举报件,已全部分流处置。四是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煤矿专项治理工作,对党员干部参股的督促退出。五是加强国有企业廉政风险防控,对省国资委出资企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
15. 着力解决巡视巡察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巡视整改的意见》,压紧压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针对十二届省委巡视发现的省属高校后勤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督促各高校对食堂、宿舍、浴池、厕所、供热等设施进行维修改造。二是探索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实现巡视任务、对象、力量、信息、成果、宣传等上下联动,进一步增强巡视巡察监督合力。三是加大十二届省委前两轮巡视发现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对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敷衍巡视整改问题的党委(党组)进行了严肃问责。
(五)认真处置移交的信访事项
一是快速处置行政类信访事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精准建立台账,实施销号管理,逐案规范立卷。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制度,省领导带头包案化解重点信访事项。对确定为有理或部分有理的案件限时化解;对已化解的案件及时约见、回访核实;对认定无理的案件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对家庭确实困难的进行帮扶救助。派出督查组采取包片负责制对重点信访事项进行了实地督查。对无理访人员依法依规处置。二是认真办理纪检监察类信访事项,建立专项台账,按照问题线索处置标准和程序,从严把握处置尺度,对于违纪违法的,进行立案审查调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全部列入督办。三是依法处置政法类信访事项,逐案确定了具体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对违法信访人员进行了依法处置。对因客观条件限制、问题难以解决、生活确有困难的上访群众进行司法救助。
(六)坚决整改落实上轮中央巡视反馈意见
16. 着力解决上轮反馈意见有的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针对旅游风情小镇多数闲置问题,召开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小镇功能进行重新定位,通过卖、租、转、拆、关等多种方式处置闲置资产,利用“哈洽会”、与广东省对口合作以及参加外省举办的养老产业招商会或博览会等契机,充分宣传推介转型项目和资产发展养老产业。目前,列入整改的16个旅游风情小镇24个项目,除已完成各项手续办理的9个项目外,其余15个手续不全项目中有4个取得一定进展。二是推进解决用公款在景区修建培训中心或疗养院问题。目前,涉及使用公款在景区修建培训中心或疗养院的14家中直单位,有5家单位正在采取公开招租、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理,9家单位正在等待上级部门批复或确定处置意见;1家省直单位已公开招租。三是推进解决个别地方提前为领导干部发放交通补贴问题。目前,提前发放的交通补贴资金已全部缴入国库。
17. 着力解决上轮反馈意见有的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开展了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依法履职情况监督检查,推动解决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查处房地产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二是派出巡视组对哈尔滨、绥化等地开展了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依法履职专项巡视。三是加大农垦、森工系统案件查办力度。上轮巡视以来,立案查处了省森工集团、农垦哈尔滨管理局、农垦北安管理局等省管干部违法违纪案件。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下一步,省委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五个持续”的重要要求,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真正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体现对党忠诚,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让党中央放心、让全省人民满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1—53626333;邮政信箱:中共黑龙江省委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150001;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94号);电子邮箱:hljswzgb@163.com。
附件: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附件:
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2月23日至5月22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黑龙江省开展了常规巡视,同时将哈尔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纳入巡视监督范围。2018年7月14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向哈尔滨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哈尔滨市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自觉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巡视整改
哈尔滨市委把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整改、推动整改,按照“五个持续”的重要要求,自觉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巡视整改。
(一)强化巡视整改的政治担当。市委常委班子反复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赵乐际同志到我省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极端重要性,形成了以对党和国家事业、对全省和全市振兴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共识。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着力克服“温差”“落差”“偏差”问题,坚决不能只武装嘴巴不改正思想、只喊口号不落实、只空泛表态不担当负责,切实以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整改实效,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二)狠抓巡视整改的责任落实。成立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兆力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孙喆和市委副书记艾立明担任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及有关市级领导为成员,统筹推进各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制定出台了《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哈尔滨市专题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中央第六巡视组对哈尔滨市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中央第六巡视组对黑龙江省反馈意见涉及哈市事项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编制了巡视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对梳理出的问题,逐个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形成了整改工作明晰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要求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对研究过的问题要百分之百启动整改,对认领清单要按照时间节点百分之百推进落实,确保了巡视整改工作无死角、全覆盖。
(三)发挥市级领导的带头作用。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兆力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整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先后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议、传达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通报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全市巡视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直接部署、直接协调、直接推进,并牵头负责9项整改任务。王兆力同志带头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自中央第六巡视组开展巡视以来,下基层、进企业、走社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就党的建设、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经济发展、城市管理、乡村振兴和保障民生等方面多次作出批示。孙喆市长等市级领导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督导推进分管领域、分管战线和分管部门的巡视整改工作,确保了各项整改措施有效落实。
(四)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坚持把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做好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加快哈尔滨振兴发展结合起来,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条新路子”的前进方向、“两个全面”的奋斗目标、“四个坚持”的重大任务、“三长三短”的辩证方法、“五个要发展”的根本路径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在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结构调整、扎实保障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迈出新步伐。
二、落实责任,落靠任务,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市委对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按照事事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1. 着力解决学习深度不够、结合实际不紧的问题。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每季度组织1次专题集体学习,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紧密围绕着力解决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等内容,深入开展研讨交流,努力破解学做“两张皮”问题。二是强化宣传宣讲。持续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辅助读物学习宣传活动,持续推动理论下基层,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活动。三是强化教育培训。专题研究、精心设计党校培训主体班次,对培训内容、培训形式进行量化细化,最大限度地提高领导干部的专业化能力水平。
2. 着力解决推进发展站位不高的问题。
一是加强参与“一带一路”倡议、“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顶层设计。《哈尔滨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形成初稿,启动了《哈尔滨临空经济区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计划年底前完成。二是完善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快哈尔滨火车站改造项目建设,预计年底前完成主站房建设工程;哈佳铁路已开通;哈牡客专已进入收尾工程,预计年内开通。有序推进太平国际机场T2航站楼第二阶段建设。三是加快发展综合跨境运输体系。推进北美货运航线项目,洛杉矶—哈尔滨货运包机实现首航。
3. 着力解决哈尔滨新区在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和东北地区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加快新区机构组建步伐。按照省市关于托管利民开发区的决策部署,全面启动了利民开发区托管交接工作,现主体部分已基本完成。目前,新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已经明确,内部管理架构正在积极组建之中。二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启动规定类改革46项,同时结合新区发展需要,下半年启动试点类改革5项、创新类改革53项。在去年承接省级23项事权的基础上,又承接省级事权128项、市级事权284项。三是加强产业项目建设。上半年,新区94个亿元以上市重点产业项目实际开复工86个,开复工率91.5%;年计划投资99.6亿元,完成投资43.8亿元,投资完成率44%。吸引外资7.1亿美元,占全市56.3%;吸引国内资金92.6亿元,占全市21.5%。
4. 着力解决落实《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大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落实力度。编制完成《哈长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规划》,修改完善《哈长城市群旅游领域合作发展专项规划》。二是积极推动与长春市建立城市群合作机制,正在与长春市共同起草《哈尔滨—长春两市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三是对接哈长城市群规划,完善哈尔滨都市圈。继续深化完善《哈尔滨市综合交通规划》中对外交通部分的内容,加强哈长城市群节点城市之间的交通联系。
5. 着力解决推动绿色发展站位不高、落实脱贫攻坚任务不严不实的问题。
在推动绿色发展方面:一是坚决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发展环保产业,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开展了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申报工作,完成29家重点排放企业碳核查。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项目中期验收涉及的9个项目现已开工,3个已建成运营。推动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城市矿产基地和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项目建设。二是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加强燃煤污染防治,严格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综合治理城乡面源污染,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制定了《哈尔滨市2018年秋—2019年春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方案》。三是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印发《哈尔滨市2018年燃煤锅炉整治实施方案》《哈尔滨市2018年拆并淘汰燃煤锅炉推进清洁能源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大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力争实现燃煤消费总量负增长。四是巩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将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逐级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集中销号,对未按期完成整改问题,采取市级领导包案制,制定挂牌督办方案,跟踪推进整改。五是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哈尔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定期通报重点任务实施和水环境质量情况。建立了各级河长日常巡河制度和城区水系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优化和完善市区河流监测段面(点位),在重点河流上增设区县(市)、乡(镇)级行政区间出入境例行监测断面,对城区45条沟河水系进行全面普查监测。
在严格落实脱贫攻坚任务方面:一是落实落靠责任。落实党委、政府责任,市县乡村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落实部门责任,将 “三保障”和“三通三有”脱贫指标任务分解到各战线、各部门,构建脱贫攻坚“大格局”。落实社会帮扶责任,采取市级领导包县、县级领导包乡、乡级领导包村分片负责,对贫困村全部派驻驻村工作队,对贫困户全部实行“一帮一”结对帮扶。二是对标标准,强化精准识别、精准退出。严格对标标准程序,开展识别退出“回头看”,组织区、县(市)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和“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的工作程序,开展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三是聚焦重点人群,强化精准施策。形成了《哈尔滨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安全住房工程进度加快,7月14日以来改造2639户;安全饮水工程加快推进,7月14日以来729个自然屯开工建设。四是主攻产业扶贫软肋,提高带动能力。召开全市产业扶贫现场推进会,加强对区、县(市)扶贫产业指导督导,新增各类扶贫产业项目149个,全市产业覆盖率提高到94.4%。五是落实金融扶贫,规范扶贫资金使用。严格落实《全市扶贫资金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组织区、县(市)全面开展资金拨付情况专项整改,加快资金拨付。加快推进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落实。
6. 着力解决深化国企改革攻坚克难不够的问题。
一是完善改革政策。在已经出台“1+5”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改革实际,正在梳理起草三项制度改革、僵尸企业处置等意见。二是加快混改步伐。成立8个督导服务组驻企督战,结合集团发展战略和产业定位,逐户研究制定混改方案,进一步明确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出两批共计109户企业公开引进战略投资者。三是建立容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对国企领导干部在依法依规推进改革过程中因缺乏经验、无意过失而出现的失误,依规免除相关责任,真正为改革者鼓劲、给实干者撑腰,解决“不敢改”问题。四是推进配套改革。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力度,在国家和省市没有相关处置政策的情况下,坚持试点先行,已成功处置“僵尸企业”21户。加大在哈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推进力度,又有12户在哈央企签订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协议。五是强化改革考核。将国企改革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突出国企改革和盈利能力指标考核,对推进不力、改革无实质性进展的企业负责人,坚决采取组织措施,启动“调整”程序,切实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
7. 着力解决省会城市定位、功能和规划不够的问题。
一是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对照省委、省政府明确的省会城市建设任务,逐项梳理,明确责任部门,细化工作标准和任务目标。二是围绕把哈尔滨打造成“五大基地”的产业定位和“四个城市”的功能定位,研究编制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明晰了产业发展定位和布局。三是扎实推动省委、省政府明确的10个方面目标任务和9个方面重点工程,各项任务启动率达到了100%,部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四是加快推进转方式调结构。认真落实《促进工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引导企业深度对接市场需求,推动产品升级换代。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工大机器人集团、光宇电源等31家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发展势头良好。五是积极抢抓重大政策机遇。8月份以来,围绕国家扩大内需、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和加快东北振兴等政策,积极谋划储备重大项目154个,获得第二批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配套资金1.95亿元。
8. 着力解决有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汇报工作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强化“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具体办法(暂行)》及省政府关于请示报告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履行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工作的把关、跟踪、督办职能,做好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工作的统筹协调,避免发生迟报、漏报等问题。二是严格执行报送制度。按照《关于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具体办法(暂行)》有关规定,对须向省委、省政府报送的内容进行梳理,明确了六大类上报事项。严格报送程序,确定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的事项均由党委(党组)、政府集体讨论或班子成员传批,并经党委(党组)、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定。三是将省直对口部门的反馈作为评价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9. 着力解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凡是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体现集体领导。市委主要领导在决策过程中,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不划框子、不定调子,让每位常委充分发表意见。二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完善常委分工负责制。市委常委按分工,各自负责一条战线或一个方面的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分工不分家,加强团结合作,互相支持、互相补台,形成工作合力。三是严格议事程序,积极发扬党内民主。市委、市委常委会重大决策前,做好调研论证、征求意见、沟通协商。建立完善各方参与决策机制,涉及民生、群众关注的重要问题,实行听证会制度;涉及重点工程、大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坚持向社会公示。
10. 着力解决民主生活会“辣味”不够的问题。
一是2018年8月1日召开市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兆力代表市委常委班子和个人针对中央第六巡视组对哈尔滨市的反馈意见作了深刻对照检查,并进行自我批评;其他常委也都紧紧围绕巡视整改主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进行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并开展相互批评,民主生活会开出了高质量、好效果。二是建立了对区、县(市)和市直单位民主生活会“必参必督”制度,强化了督导检查指导。三是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情况纳入党建责任制考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11. 着力解决消除哈尔滨市委原书记盖如垠恶劣影响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在2018年8月1日市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围绕彻底消除盖如垠案件恶劣影响,每位市委常委都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全面检视自身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分析盖如垠案件实质,深入进行党性分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印发了《关于认真开好典型案例剖析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照中央和省委巡视、政治生态建设考核反馈意见,认真汲取盖如垠等腐败案件的深刻教训,围绕彻底消除盖如垠案件恶劣影响,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在本地本单位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典型案件进行认真梳理,逐项进行深入查摆剖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提高领导班子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三是整合资源,建立警示、教育、宣传立体化体系。打造黑龙江省首家“廉洁文化剧场”,依托电视栏目“清廉哈尔滨”、“清廉冰城”微信公众号、《正风反腐》杂志等警示教育宣传载体,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二)严厉整治选人用人问题和不正之风
12. 着力解决“买官卖官”的问题。
一是坚持从严查处。对“买官卖官”类问题线索快查、严查、深查,绝不姑息迁就。配合省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依兰县委原书记赵长满和延寿县委原书记封殿辉受贿案件涉及的党员干部。二是加强常态监督。加大日常谈话、提醒工作力度,坚持发现问题就咬耳扯袖。三是完善制度机制。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区县(市)党政正职管理监督工作办法》。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意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避免权力过度集中于“一把手”。
13. 着力解决“带病提拔”的问题。
一是强化警示教育。建立典型案件剖析制度,专项剖析 “带病提拔”案件及“买官卖官”案件违纪违法特点、发案原因、影响危害,引为镜鉴。二是强化日常考核。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对选人用人工作进行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靠前监督。三是强化深度体检。加强综合研判,在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基础上,综合巡视巡察、信访、审计、目标考核等有关方面情况,对班子和干部作出全面评价。正在修订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改进推荐考察方式,探索实行先谈话调研推荐再会议推荐的方式。正在修改完善《哈尔滨市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办法》,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做到对重要情况如实记录,确保可追溯、可倒查。在今后干部选用工作中,进一步落实并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按照中组部“带病提拔”倒查条件,对“带病提拔”的干部情况逐一甄别,并开展倒查工作。
(三)树立严谨细致的良好作风,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4. 着力解决有的干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淡薄的问题。
一是鼓励担当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关于报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典型案例的通知》《容错纠错免(减)责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各区、县(市)纪委监委和市直机关纪工委报送典型案例,发挥指导作用。二是强化实践锻炼。选派区、县(市)和市直部门正职到深圳挂职锻炼,学习深圳“马上就办”“雷厉风行”“敢于担当”的好作风、好经验。三是强化问责震慑。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搭建了作风整顿“随手拍”即时举报平台,开办融媒体问政节目《作风整顿进行时》,对服务意识淡薄,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刁难勒卡的干部,公开曝光,严肃追责。
15. 着力解决拆并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不力,影响群众供暖的问题。
一是统筹推进淘汰小锅炉工作。放宽供热锅炉的拆并淘汰要求,确定拆并淘汰的供热锅炉可以在供热区完全并网并实施供热后,再进行拆除或物理隔断;确定未能按计划完成淘汰的供热锅炉,纳入2019年拆并淘汰计划。二是推进热源建设、老旧管网改造等供热工程,解决既有建筑锅炉并网和新建建筑供热需求不足的问题。继续推进金山堡热源厂、威立雅热源厂、华尔热电厂3个扩建、新建热源项目建设,同步进行配套管网建设。
16. 着力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纠治“四风”工作常态化的通知》,围绕常态化监督检查、突出纠治重点、改进检查方式、深化靶向治理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活化方式。针对“四风”隐形变异和公车私用屡禁不止,建立了“四风”随手拍和公车监督管理系统,提升精准监督、精准发现问题能力。三是从严查处。7月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6件。四是专项治理。组织全市1782家单位开展了内部场所公款吃喝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发现并整改违规接待问题6个。
(四)加大管党治党力度,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7. 着力解决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的问题。
一是层层传导压力。组织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班子副职与分管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法、检两长与所在班子副职签订2018年度推进政治生态建设工作责任书,督促各地区各单位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政治生态建设主体责任。二是专项考核督责。对市直104个单位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进行考核,实现考核全覆盖。建立考核结果反馈机制,将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结果与党委(党组)责任目标考核挂钩,压实政治责任。三是健全考核长效机制。正在升级落实“两个责任”日常监督管理系统,建立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管理平台。
18. 着力解决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向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做实做细上级纪委监委对下领导的“两个为主”,党委领导反腐败工作机制、决策机制,实现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和制度化。二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工作。常委班子成员及时就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有关干部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情况、指出不足、督促改进。三是深化“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运用。认真执行《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工作规程有关事宜的通知》,对涉及市管干部问题线索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规范。7月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31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696人次,占81.2%。市委班子成员对市管干部谈话提醒26人次。
19. 着力解决对全市发生的重大案件反思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建立综合分析制度。对“带病提拔”“买官卖官”典型案件进行综合剖析,查找腐败原因,堵塞漏洞,源头防腐。二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专项治理、专案查办情况及典型案例,让干部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三是抓实警示教育。比如,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利用综合办公平台,设立“廉政之声”栏目,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20. 着力解决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回应不够及时的问题。
一是做好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加大新闻宣传引导力度,围绕哈尔滨市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提前部署指导宣传重点,为重点工作、重大活动提供有力舆论支持。二是建立市委领导与网民互动机制。8月15日,向人民网申请开通《地方领导留言板》回复权限,建立与网民互动机制。及时搜集整理网民的留言,组织有关部门深入了解情况,拿出具体措施,切实解决问题,回应网民关切。
21. 着力解决监督执纪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不断加强派驻力量,共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32个。推动区、县(市)派驻机构全覆盖,18个区、县(市)已全部完成。二是赋予乡(镇、街道)监察职能。全面推进乡(镇)监察工作,做好对区、县(市)的协调督导,18个区县(市)和168个乡(镇)均由纪委书记担任纪检监察专员。三是规范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制定了《哈尔滨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暂行办法》,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管辖权限、问题线索受理和管理、初步核实和审查调查、审理和处置等进行规范。
22. 着力解决“一把手”违纪违法的问题。
一是打造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平台。对涉及“一把手”问题线索实行专项受理,定期开展专题研判,实时掌握“一把手”腐败问题发展态势、违纪特点,为实施靶向治理提供精准导航。二是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物品采购、资产处置、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七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强化“副职分管、正职监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三是严管“关键少数”。紧盯“一把手”,精准监督,从严执纪执法。如道里区运用智慧纪检监察“大数据”平台,将监督覆盖到二级班子、站办所、学校、医院、村屯、社区,实现对“关键少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23. 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多发的问题。
一是强化线索办理。制定《中央第六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办理工作责任分工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督办部门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二是畅通举报渠道。改版升级举报网站,为18个区、县(市)开通了网络举报端口,形成了纪检监察举报网站集群;升级改造12388举报电话受理平台,实现全天候服务。三是开展专项治理。聚焦扶贫领域、基层涉黑涉恶、破坏发展环境等突出问题,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农机补贴综合监管责任、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煤矿企业、道路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及背后“保护伞”等11项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四是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构建“1+8”巡察模式,直插基层,打出了巡察“组合拳”,围绕基层组织建设、扶贫资金使用和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村居巡察工作,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哈尔滨市委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整改责任,下大力气整改问题,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1—87597525、0451—87173775;邮政信箱:中共哈尔滨市委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党政办公区主楼2606房间,邮政编码:150021);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电子邮箱:swzgb251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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