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7月26日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关于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及中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进展公告》(编号:2016-037,以下简称“《进展公告》”),披露公司与新南创新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的浙江杭电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于2016年7月25日取得《营业执照》,且由其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签订《合作研发合同》正式生效。
现补充说明如下:
一、有关科研开展现状
根据《合作研发合同》约定,新南威尔士大学将在收到合资公司250万澳元的科研经费后,成立联合实验室,进行相关技术的基础研究。现合资公司刚刚取得《营业执照》,后续将进行公司基本账户开立、资金出境外管局审批等手续。因此,目前合资公司的基础研究工作尚未开始,
二、风险提示
结合2016年4月13日公司发布的《杭电股份(5.570, -0.08, -1.42%)关于公司签订研发与产业化合作议定书的公告》(编号:2016-022)、2016年4月19日的《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暨股票复牌的公告》(编号:2016-026),就公司本次合作项目做如下风险提示:
1、虽然目前合资公司已经注册成立,但相关科研工作尚未开始,即使后续联合实验室开始运作,鉴于本次合作所涉及的研究项目、研究成果以及相关成果的产业化进程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尚无法预测后续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的影响。
2、本次合作的领衔教授及其团队在与石墨烯相关的功能材料方面虽然已发表论文,但是所发表论文的科研条件是否已具备、能否形成研发成果以及研发成果能否实现商业化,均存在不确定性。
3、合资公司将根据《合作研发合同》委托新南威尔士大学进行基础研究,包括本次用于合资公司出资的“石墨烯导线及其制备技术”的专有技术,将在联合实验室进行产品研发,实验室研发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若实验室研发取得成功,将在杭州进行公司主营电力电缆产品导电性能提高的应用研究,但是其能否应用成功及实际应用能够给电力电缆导电性能的改善幅度,仍需视实验室开发及实际生产工艺流程改造的应用研究来决定,存在不确定性。
综上,合资公司目前石墨烯领域的科研工作【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所列示:石墨烯和纳米材料、电线电缆、电力储能电池和电容器(包括用于新能源汽车的电池和电容器)】尚未开始,且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公司在2016年4月13日的《杭电股份关于公司签订研发与产业化合作议定书的公告》、2016年4月19日的《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暨股票复牌的公告》中均进行了风险提示,结合本次《进展公告》,虽然合资公司已经设立,但仍无法预测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带来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合资公司的运作情况,一旦新南威尔士大学联合实验室的基础研究工作取得进展,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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