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宣城亨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石墨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27-7月1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环保局环评科。
联系电话:0563-2719447(兼传真)
地 址: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环保局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石墨烯项目
建设地点:宣州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宣城亨旺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选址于宣州经济开发区东山路,建设4条高纯石墨生产线、4条插层石墨生产线、1条石墨烯浆料生产线,配套建设储运、公用、环保等工程,项目建成后可生产石墨烯1000t/a(浆料20000t/a),高纯石墨(折纯)1200t/a,插层石墨(折纯)2800t/a。
主要环保护对策措施:
废水:生产洗涤废水、尾气吸收系统置换水、少量地坪设备冲洗水及初期雨水经“多级中和沉淀”处理设施处理达宣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循环系统排水、生活污水排入宣州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工艺废气中的纯化废气、真空带式过滤废气、精纯废气氟化氢经尾气吸收塔两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初膨胀干燥废气、插层石墨干燥废气、精纯炉干燥废气颗粒物经水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噪声: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引风机、各类泵、空压机等,建设项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了减震、隔声和消声等降噪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拟建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弃原料包装袋、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生活垃圾,企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理、处置。
有关部门意见:宣城市发改委备案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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