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顺应新材料产业的发展趋势,积极拓展石墨烯在光电显示、新能源及其他领域的产业应用,与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签署了《东旭·德阳石墨烯产业发展基金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决定依托公司现有的石墨烯研发和投融资平台,共同发起设立东旭·德阳石墨烯产业发展基金,基金总规模2亿元人民币,期限3+2年(存续期限为3年,退出期2年),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认缴基金总规模的19.8%,即人民币3,960万元;德阳旌阳区人民政府指定下属投资平台公司——德阳旌华碳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认缴基金总规模的79.2%,即人民币15,840万元;基金管理人认缴基金总规模的1%,即人民币200万元。公司相关公告刊登于2016年3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近日,该产业基金已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营业执照,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东旭(德阳)石墨烯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MA6233QE4M(1-1)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白山(9.590, -0.26, -2.64%)路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东旭华清投资有限公司
合伙期限:2016年04月14日至2021年04月13日
经营范围: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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